先知道哪一套規定與你有關。
| 範疇 | 法例或規管資料 | 本網站對應頁 |
|---|---|---|
| 放債及貸款交易 | 《放債人條例》第163章及放債人牌照條件。 | 衡策非放債人,不直接提供貸款。 |
| 強積金權益 | 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第485章及相關規例/官方指引。 | 強積金提取:條件、文件與流程 → |
| 個人破產及IVA | 《破產條例》第6章及相關程序規定。 | 破產及法律轉介 → |
| 公司清盤 | 《公司(清盤及雜項條文)條例》第32章及相關規則。 | 公司程序須另行專業評估。 |
| 商業登記 | 《商業登記條例》第310章。 | 商業登記不等同行業牌照。 |
| 個人資料 | 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第486章及保障資料原則。 | 了解收集目的、接收對象及處理安排。 |
唔可以改個名,就當規定不適用。
公司註冊處的借款人須知提醒,不應向安排貸款的財務中介支付以行政、手續或顧問等名目收取的費用。服務是否涉及貸款安排,要按實際性質及適用規定判斷。
官方《借錢,你要知》 ↗| 牌照條件 | 規管重點摘要 | 借款人應核對 |
|---|---|---|
| 第1條 | 貸款交易涉及第三方協議時,要求披露第三方及協議資料。 | 不要聽從游說而隱瞞中介或相關協議。 |
| 第2至3條 | 涉及獲委任第三方、登記及不向擬借款人收費的確認。 | 向貸款機構直接核實委任關係及第三方身份。 |
| 第4條 | 限制就安排貸款等事項另行收費,涵蓋相關第三方協定。 | 不要只憑「顧問費」或分開合約就相信收費合規。 |
三個核實入口。
公司身份
核對合約上的完整公司名稱、收款對象及商業登記資料;不要只靠品牌名稱或標誌。
貸款機構
涉及持牌放債人時,查閱公司註冊處名冊及牌照資料,並核對委任第三方。
法律服務
需要律師意見或承辦時,先核對律師及律師行身份,再確認委託與費用。
交文件之前,先確認用途。
- 先問:收集哪些資料、為何需要、交給誰,以及查閱、更正和保留安排。
- 初步查詢只簡述需要;不要傳送銀行密碼、積金易密碼或一次性驗證碼。
- 不要接受「先交保證金就即批」或代管貸款的要求;可疑時停止付款並保留紀錄。
- 涉及強積金或法定聲明時,堅持真實資料,拒絕不實工作、居住或醫療證明。
六項資料,應該問得到。
清單只供本頁整理,勾選不會上傳;實際文件要求以承辦方及官方指示為準。
清楚界定每一步由誰處理。
| 衡策協助整理與了解 | 由客戶/相關人士處理 |
|---|---|
| 獨立顧問及資料梳理方向。 | 不直接貸款;債權人決定是否接受還款安排。 |
| 強積金權益及文件方向諮詢。 | 客戶作真實申索,積金易及受託人按官方安排處理。 |
| 破產清盤法律轉介查詢。 | 法律意見及法定專業工作由合資格人士處理。 |
官方連結不代表任何政府機關或專業團體對衡策作出認證、推薦或擔保。公司具體資料、資格與委託條款,請在接受服務前核實。
資料核對日期:2026年11月1日。本文為一般服務及法規介紹,不構成個別法律、投資或財務意見。法例、費用及行政要求可能更新,請以最新官方公布及個別專業意見為準。